天宏委貸執行和解取得階段性成效
天宏委貸案自2014年底啟動訴訟以來,經省高院生效判決和申請強制執行,因四川天宏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天宏集團”)及其實際控制人劉愛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主要資產均被公安機關查封和凍結,一直無法啟動司法拍賣,案件執行陷入僵局。自公司啟動訴訟以來,公司與天宏集團和抵押擔保人貴州蜀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蜀峰公司”)對執行和解方案進行了反復磋商,于2020年9月24日,簽署了《執行和解協議》。
為保證《執行和解協議》簽署可行性,公司前期派人多次與嘉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局、廣安和遂寧工作組、銅仁萬山區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、“金鱗尚城”按揭發放銀行等單位進行了前期溝通并得到了工作支持。為保證和解工作依法合規推進,經天宏委貸各出資人一致同意,選聘了公司全資子公司四川省國祥時代實業有限公司作為監管方,常駐貴州銅仁市,對“金粼尚城”項目實施財務和銷售監管,每日反饋監管日志。風控法務部根據監管工作臨時需要,不定期召開視頻會議對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與研討,總結當期工作和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。同時,為后期134地塊處置工作提前鋪墊,在《執行和解協議》履行前期階段完成了“金粼尚城”土地分宗工作,并對134地塊進行了單獨查封。
截止2021年10月19日,蜀峰公司累計向公司歸還了7,000萬元,該《執行和解協議》順利履行完畢,國有資產權益得到有效維護,標志著天宏委貸執行和解取得階段性成效。